各有关眼镜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 “ 十三五 ”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保护、 管理和服务的工作导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开展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 评选工作,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7) 45号)要求,全国性行业协会可作为推荐单位,组织推荐4项参评项目。 为做好眼镜 行业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各有关眼镜企事业单位可按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积极组织、 开展申报工作,请将申报材料于5月10日前报送中国眼镜协会秘书处,并提出申请,中国眼镜协会将择优推荐4项参评项目。 二、 中国眼镜协会推荐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中国眼镜协会推荐函(格式附后);书面申报书原件2套(申报书主件以及专利证书 复印件、 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装订成册);申报书、 附件(图片、 照片、 获奖证书、 项目应用证明等扫描材料)刻录光盘1张;如有必要, 请报送有关专利产品的实物或模型等。
联系人:刘华春 联系电话:010-83168821, 18611581379 联系邮箱:pat980508@qq.com 通讯地址:北京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B座505单元 附件: 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国知发管字(2017) 45号)及附件。(下载网址: http:向MAN.sipo.gov.cn/ztzl/ndcs/zgzljltz/201703/t20170331_ 1309196. html)
2、 申请中国眼镜协会推荐函(格式)/材料确认表
中国眼镜协会关于申报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项目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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