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眼镜协会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 中国轻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中镜协字【2012】13号
关于举办全国首届验光配镜职业
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眼镜协会、财贸轻纺烟草(轻纺、轻工)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指示工作热情,促进我国眼镜行业的技术交流和技术创新,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的技术技能水平,中国眼镜协会、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轻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共同举办全国首届验光与配镜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为了筹备、组织好竞赛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竞赛的各项组织工作,成立“全国首届验光与配镜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技术委员会、评审组和监审组。 二、竞赛形式 竞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预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简称“省区市”)眼镜协会(包括眼镜行业协会、眼镜商会)和有关产业工会组织实施。省市区没有眼镜协会或者有眼镜协会但没有条件组织预赛的,可由有关单位和产业工会组织实施。对于没有组织单位的省区市的选手,可报名参加临近省区市组织的预赛。 决赛由全国首届验光与配镜竞赛组委会组织实施,拟定于2012年11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竞赛工种和内容 竞赛工种:“眼镜验光员”和“眼镜定配员”。 竞赛内容:“以国家职业标准中的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为基准,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份。理论考试占25%;实际操作占75%。
奖励 从两个工种决赛的两个第一名选手中选拔一名,按程序报请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各工种决赛中获得前三名的选手,分别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章。 在决赛中获得第4至15名的选手,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可直接晋升为高级职业资格,己具有高级职业资格的可晋升为技师职业资格。由中国轻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相应证书。 所有参加决赛的选手,由组委会颁发“全国首届验光与配镜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荣誉证书。 对在预赛和决赛过程中,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省区市眼镜协会、产业工会,由组委会颁发“全国验光与配镜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单位”奖牌和荣誉证书。 对在决赛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由组委会颁发“全国首届验光与配镜职业技能竞赛特殊贡献单位”奖牌和荣誉证书。 预赛活动要求 希望各省区市眼镜协会和产业工会接到通知后,广泛发动眼镜行业企业和职工参加竞赛活动,认真制定预赛实施方案,组织报名,搞好预赛阶段的比赛和参加决赛选手推荐工作。能过开展岗位培训、技术练兵、技能竞赛、职业技能鉴定等,引导和带动行业广大职工钻研技术业务,立志岗位成才,推动眼镜行业建立和完善促进技术工人成长的长效机制。各省区市眼镜协会和产业工会要及时将组织企业参赛及预赛工作的情况报组委会办公室,确保全国决赛如期顺利进行。 联系方式 “全国首届验光与配镜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中国眼镜协会 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B座505室 由编:100740 联系人:任文雅 聂海涛 电话:010-83559072 83559071 传真:010-83559075 电子邮箱:rwy3030@163.com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10号 由编:100865 联系人:严红 杨栋国 电话:010-68591315 68591325 传真:010-68011601 电子邮箱:zhygx@126.com
附件: 1、“全国首岂验光与配镜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工作方案 2、“全国首届验光与配镜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3、“全国首届验光与配镜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工作机构人员名单 4、“全国首届验光与配镜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单位评选条件
主题词:眼镜 验光与配镜 技能竞赛 通知 抄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全总陈荣书副主席 抄送:全总经济技术部 中国眼镜协会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 2012年5月22日印发
“全国首届验光与配镜职业技能竞赛” 组织工作方案
组织领导 “全国首届验光与配镜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由中国眼镜协会、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轻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共同举办。本竞赛已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列入2012年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计划(人社部函{2012}83号),定为国家级二类竞赛。 为了做好竞赛的各项组织工作,成立“首届验光与配镜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技术委员会、评审组和等工作机构。办公室负责竞赛的计划、申报筹备及会务组织等工作;技术委员会负责决赛阶段的比赛规程制定、考试命题、评分标准的制订、技术争议裁决以及预赛阶段的技术指导;评审组负责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竞赛成绩的评审裁判等工作;监审组负责决赛全过程的监督,并受理选手申诉工作。技术委员会、决赛评审组、监审组由组委会邀请有关专家组成。 二、竞赛工种 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 三、竞赛方式 竞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预赛由各省区市眼镜协会和有关产业工会组织实施。省市区没有眼镜协会或者有眼镜协会但没有条件组织预赛的,可由有关单位和产业工会组织实施。对于没有组织单位的省区市的选手,可报名参加临近省区市组织的预赛。 决赛由全国验光与配镜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组织实施,拟定于2012年11月举行(具体时间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竞赛形式和内容 竞赛形式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个部份。理论考试占25%;实际操作占75%。主要竞赛内容以国家职业标准中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为基准。 “眼镜验光员”的主要竞赛内容包括:检影验光,电脑验光仪、综合验光仪的使用等相关理论和实际操作; “眼镜定配工”的主要竞赛内容包括:半框眼镜装配、渐进多焦点镜片恢复标记等相关理论和实际操作。 五、参赛人员 全国眼镜行业验光配镜从业人员。 六、参加决赛选手的条件 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乐于奉献,遵纪守法;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勇于实践创新; 各省区市预赛组织机构照分配名额(另行发文),推荐预赛中成绩优异的选手参加全国决赛。 奖励方法 从两个工种决赛的两个第一名选手中选拔一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请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在决赛中获得前三名的选手,报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章,并可直接晋升为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己具有“眼镜验光员”技师资格的,可晋升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 在决赛中获得第4至15名的选手,报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可直接晋升为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己具有高级职业资格的可晋升为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 所有参加决赛的选手,由组委会颁发“全国首届验光与配镜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荣誉证书。 对在预赛和决赛过程中,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省区市眼镜协会、产业工会,由组委会颁发“全国首届验光与配镜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单位”奖牌和荣誉证书。 对在决赛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由组委会颁发“全国首届验光与配镜职业技能竞赛特殊贡献单位”奖牌和荣誉证书。 决赛选手名额分配及报名办法 名额分配。各省区市经预赛推荐和直接报名推荐参加决赛的选手名额,由组委会依据有关原则审定。 报名办法。参加预赛和申请直接推荐参加决赛的选手向各省区市预赛组织机构报名。参加决赛的选手,由各省区市依据分配名额,按经过预赛和直接报名两种情况进行推荐,填写决赛选手报名表,经省区市眼镜协会和有关产业工会审核盖章后,于9月15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各省区市报名电话、传真、电邮、决赛分配名额和决赛选手报名表由组委会另行发文通知。 经费 竞赛活动主要经费由主办、承办和协办单位共同出资,不足部分适应收费。参加选手的交通、住宿费自理。 预赛时间安排 2012年8月31日以前,为各省区市组织预赛时间。
全国首届验光与配镜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名誉主任:步正发 全国政协委员、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委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会长 主任:崔毅 中国眼镜协会理事长 副主任:宋建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 王晓峰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主席 徐祥楠 中国轻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梁蓉 中国商业联合会副秘书长 王洪泽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副主席 戴维平 中国眼镜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委员:贾伟一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技能竞赛处处长 宋清洁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轻工烟草工作部部长 孟琪 中国轻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
全国首届验光与配镜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工作机构人员名单 办公室 主任:戴维平(兼) 副主任:严红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轻工烟草工作部调研员 成员:任文雅 中国眼镜协会 聂海涛 中国眼镜协会
技术委员会 主任:戴维平(兼) 副主任:齐备 高雅萍 委员:(由组委会协调、综合平衡后,另行发文确定) 评审组 组长:齐备 副组长:高雅萍 成员:(由组委会协调、综合平衡后,另行发文确定) 监审组 组长:宋清洁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轻工烟草工作部部长 副组长:孟琪 中国轻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 成员:杨栋国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轻工烟草工作部 (其它成员由协调有关方面意见、综合平衡后,另行发文确定)
全国首届验光与配镜职业技能竞赛 优秀组织单位评选条件
竞赛原则体现好。认真贯彻全国首届验光配镜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的工作安排,竞赛过程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好。由省区市眼镜协会、有关产业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成竞赛组织领导机构;组织工作规范有序、严谨细致;按时完成预赛阶段工作。能够争取企业支持和参与。 三、社会影响好。竞赛发动面广,从业人员参与率高,宣传工作到位。 四、竞赛活动好。能与岗位培训、技术练兵、技术比武、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有效结合起来,竞赛科学规范。
本文摘自中国眼镜科技杂志201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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