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6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5月1日(星期日,劳动节)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