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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眼镜业展览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20 0:00:00  [访问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拓宽国内外同行之间的交流和贸易的渠道,扩大中国眼镜产品的进出口贸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批准,“第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眼镜业展览会”将于 2012年 2月22~24日在上海市举办。为了满足参展商的要求,改进参展环境,提高服务水平,2012展览会地点变动为:上海世博展览馆(原上海世博会主题馆)。上海世博展览馆是一座设施先进、布局合理、节能环保、交通便捷、功能齐全的高规格、现代化、国际性会展场地,许多大型展览将会移至上海世博展览馆举办。

   

    中国(上海)国际眼镜业展览会在眼镜业界占有极其主要的地位。2012年的第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眼镜业展览会,我们要努力呈现给参展商新气象、新服务、新环境、新场馆,提供给展商一个展示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创意的舞台。我们热忱欢迎业界同仁为展览会献计献策,共同努力,推动中国国际眼镜业展览会迈上新的台阶。

   

    本次展览会由中国眼镜协会和中国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主办,香港东方国际展览有限公司协办。为了提高展览会的展出效果,展览会将邀请世界各国和地区的眼镜经销商前来洽谈贸

易,开展市场、学术等方面交流,同时,还将在报刊和境内外专业杂志上刊登展览会广告,在中国眼镜协会(www.chinaoptics.com)、香港东方国际展览有限公司等网站上发布展览会信息;此外还将广泛邀请国内的眼镜经销商前来参观和采购。我们将全力做好展览会的各项组织和服务工作。

   

    根据组委会内部的分工,展览会全面工作、国内馆的招展工作及有关展览事宜,由中国眼镜协会负责;国际馆的招展工作和有关展览事宜,由香港东方国际展览有限公司负责;展览会外事等工作由中国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负责。

 

现将这次展览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会的时间、地点

    展览会将于 2012年2月22~24日在上海世博展览馆举行,地址:上海市国展路1099号,展览馆的详细资料见附件2。

 

二.展品范围

    眼镜架,眼镜片、眼镜片毛坯,角膜接触镜,太阳镜、老花镜、司机镜等各类成镜,眼镜盒、眼镜零配件,眼镜制造设备、验光配镜的仪器及设备,眼镜专用工具,生产眼镜所需要的原辅材料及相关产品。“相关产品”的解释权归大会组委会。

与眼镜无关的产品不得在会上展出。

 

三.国内馆参展的费用

    上海世博展览馆1号馆面积25,000㎡,层高25m,净高14m;2、3号馆面积均为17,000㎡,净高均超过10米;中央大厅面积达7,000㎡,展馆硬件设施较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大幅度提高,同时按照上海市安全消防部门的要求,必须使用经过他们检验合格的阻燃地毯。因此,场地租金、空调和地毯等各项服务成本也大幅度

提高。因此,国内馆展位的收费也有所提高,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计算单位

非会员

会员

标准展位

元/9㎡

8,550

7,650

空 地

元/㎡

850

750

【备注】

    (一)标准展位:一般规格为3米×3米。展位内配备:三面白色墙板、地毯、1张咨询台、1张洽谈桌、4张折椅、3支射灯、1条中、英文企业名称楣板。

   

    (二)空地:由参展单位自己装修、不含地毯与任何展具,

起订面积最低为27平方米且以9平方米倍增。
   

    (三)上述的价格含税费、空调费、电费;
   

    (四)空地价格不含施工管理、电源接驳等费用;
   

    (五)未交会费的会员单位按非会员标准收费。

四.展位申请   
   

    (一)展出境内企业生产产品的国内厂商,可以申请在国内馆展出。

 

    各参展单位自行申请,不允许一家申请、几家联合使用其展位;如果总公司和其子公司需要合用一个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于进馆前一个月报中国眼镜协会,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主办单位有权按展览会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于新参展企业除填写展位申请表外,要将相关资料交由所在地的眼镜协会(商会)进行审核、并加盖地方协会(商会)印盖;或者由业内有一定影响的企业(中国眼镜协会会员)推荐其参展。对未经各地方眼镜协会(商会)审核或业内有一定影响企业推荐的新参展商申请,我们将不予受理。    

    请各参展单位认真阅读并如实填写附件一《展位申请表》,于2011年11月10日以前传真或邮寄到中国眼镜协会。 已预定展位的企业也必须填写《展位申请表》进行确认,并以此次的填写为准。中国眼镜协会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6号233室  邮编:100740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B座505单元 邮编:100052 电 话:010-83559070,83559071,83559072 传 真:010-83559075
   

    (二)凡展出境外企业生产产品的厂商和国内代理境外产品的公司,请在国际馆租用展位或空地。参展事宜可与香港东方国际展览有限公司或中国眼镜协会联系。凡是中国眼镜协会的会员单位,其申请的国际展位费用将适当优惠。

    香港东方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嘴柯士甸路22-26A号好兆年行602室 电话:00852-27893220 传真:00852-27893260 联系人:钟建侨先生(境内手机:13823523251)

    附件:1、展位申请表.rar 2、上海世博展览馆资料.rar

 

                                                                         中国眼镜协会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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