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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刘黎:不满足于“案结事了”
[发布时间]2016/10/11 0:00:00  [访问次数]

案结事了,是法官追求的办案境界。对于朝阳法院奥运村法庭女法官刘黎而言,“事了”并不是简单地定分止争,而是让一些引发悲剧的社会问题得到解决。

2008年,一对夫妻推着16岁的女儿走进了法庭。这是一起交通肇事索赔案,放学回家的小兰在来广营北路被一辆疾驶的大货车撞倒,双腿截肢。法庭上,女孩儿穿着一件白裙子,空荡荡的裙摆很刺眼。“父母的心酸、孩子的厌世,我就想着能为他们做点什么。”虽然已过了8年,但法庭的那一幕刘黎一直忘不了。

没想到,小兰的案子还未审完,又收到数起交通肇事致人伤残案件,地点都是来广营北路。刘黎坐不住了,带着书记员先后5次来到事发路段,寻找事故多发的原因。

当时的来广营北路虽然没有完全建成,但车流人流量已经很大,3公里的路段缺少交通标志,人车混行,极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案子还没审完,但刘黎觉得不能再等了,她向交管部门发出了整治道路的司法建议函。“说实话,司法建议不像判决,并没有法律强制力,但求无愧于心吧。”刘黎当时这样安慰自己。

两个月后,交管部门回信了。经过实地勘察、现场办公,来广营北路装上了153面各类交通标志,施划了22000米交通标志线,并增派专人参与交通维护。此后,刘黎惊喜地发现,这一路段交通肇事案件数量不断下降,一条“伤人之路”变成了“平安之路”。

从业十载,断案四千。刘黎和同事每年都要利用工作之余结合案情撰写大量的司法建议,为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奔走呼吁。“法官并不只会写严肃的判决,能为大家做点事,让社会更和谐美好,是我们的骄傲。”刘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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